负责人事人才、干部管理、劳资管理、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。
1.贯彻执行农业部及院有关人事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,建立、健全所人事管理制度;
2.负责全所机构编制、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;
3.负责人才规划、人才引进及人员调配工作;
4.负责全所干部队伍建设工作,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和培训管理工作。
5.负责职称评审、专家遴选推荐等专技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;
6.负责职工的考勤、考核评价、工资、福利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;
7.负责职工的社会保险等待遇的调整及核发工作(含医疗报销工作);
8.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;
9.负责所编制外用工管理工作,负责临时用工的监管工作;
10.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;
11.协助其他部门完成与人员信息有关的工作任务;
12.贯彻执行所的各项决策和所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,依法管理。
负责人事人才、干部管理、劳资管理、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。
1.贯彻执行农业部及院有关人事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,建立、健全所人事管理制度;
2.负责全所机构编制、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;
3.负责人才规划、人才引进及人员调配工作;
4.负责全所干部队伍建设工作,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和培训管理工作。
5.负责职称评审、专家遴选推荐等专技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;
6.负责职工的考勤、考核评价、工资、福利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;
7.负责职工的社会保险等待遇的调整及核发工作(含医疗报销工作);
8.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;
9.负责所编制外用工管理工作,负责临时用工的监管工作;
10.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;
11.协助其他部门完成与人员信息有关的工作任务;
12.贯彻执行所的各项决策和所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,依法管理。